我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,拟在大理市、丽江市和景洪市三地,购买酒店资产。具体要求如下:
1、酒店资产标的物可以是用地、规划、建设手续完善的在建项目,也可以是权属清晰正在经营的三星级以上酒店,或者位置好、停车位充足且适宜改造为酒店的写字楼。酒店经营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,房间数量不少于80间;
2、酒店必须位于主城区或主景区,交通路网通畅。
满足以上条件且有意出售的开发商或业主,可以在2017年8月15日前与我公司联系。
联系人:李志辕 13187838751
邮箱:746431451@qq.com
云南高原明珠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
2017年4月27日